为了及时总结学生工作,沟通情况,研究问题,使辅导员工作更规范、更科学、更有成效,特建立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。
1.例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、全体辅导员参加。根据需要,可邀请系主任和其他教师参加。
2.通过例会,及时向辅导员传达学校、系部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。
3.辅导员要将所负责的工作向例会作简要汇报。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,辅导员要首先提出个人的意见。与会同志对这些情况和问题,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,共同商议解决的办法。
4.在与会同志认真研讨的基础上,主管领导对有关工作和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处理办法,最后形成会议决议。辅导员要按决议精神完成好各项工作。
5.每次例会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管理工作,并对下一周的相关工作做出统筹安排。明确下一周的主要工作,使辅导员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。
6.例会定为每周一下午4:00召开,遇特殊情况,可随时组织召开。
7.例会中明确一名专职辅导员作会议记录,将每次会议通过的决议编写后下发各班辅导员,并将会议纪要存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