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我系教职员工的群体素质,树立教师良好形象,形成“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”的良好文化氛围,特制定本制度。具体如下:
1.普通话应成为教师的职业语言,各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汉语拚音,课堂上要较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。
2.教职员工讲普通话应根据自己所任学科,达到国家制定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》等级水平。在公共场合即席讲话、与学生交谈等,能正确、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思想,做到观点鲜明,内容具体,用词正确,条理清楚,节奏适宜,声音适中。
3.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书写规范字,说标准流利的普通话,能清楚明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,逐步提高普通话口语水平。
4.教师应正确运用粉笔、钢笔,按照汉字的笔划、笔顺和间架结构书写正确的正楷字。
5.教师备课、批改作业、写评语必须认真书写规范字。